1.招标条件
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宅项目秩序维护劳务服务外包(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涉及川南片区,共计6个项目,概况如下: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发包人(招标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发包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川南片区SDWY-CN 标 段
|
公园里锦庐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7号 |
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高庐尚玺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59号 |
四川高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骏德名园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摇翔路136号 |
四川高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三江国际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沙湾街道黄桷坪路6号 |
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祥瑞里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太白路863号 |
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内江星月江畔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 |
四川泰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在甲方全面管理之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秩序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项目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以及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秩序巡逻、停车场区车辆交通停放引导、消防及监控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巡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置、应急处突、门岗和消防及监控中心等岗位值班值守、办公区来人来访和大宗物品出入管理、疫情防控和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2.3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合同期限到期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在此合同期限内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剩余合同期限的服务。如遇上级单位政策调整需终止合同的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的,双方应终止合同,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2.4质量要求:住宅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住宅项目服务人员要求、符合发包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具备相关政府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中其中一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零。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劳务服务外包年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秩序劳务服务外包合同。
3.4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模块查询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人)】;
(3)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 10 月 24 日00时00分至 10 月 28 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宅项目秩序维护劳务服务外包(第二次)xx标段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招标人定于2024年 11 月 1 日 10 时 00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
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 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及willhill威廉希尔中文(http://www.surg.sc.cn)网站上同步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兴康一街166号 蜀道创新中心2号楼30层蜀道物业
联 系 人:代老师、廖老师
电 话:028-63067655
10.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招标人:四川蜀道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